竞赛工作规定:技术代表、裁判员和比赛监督的选派与职责

1. 技术代表、裁判员、竞赛监督员

中国篮协将选派技术代表、裁判员组成裁判工作组赴赛区独立执行裁判任务,在完成裁判工作的同时,裁判工作组在赛区检查、指导比赛组织工作。

1. 技术代表

1、技术代表必须思想作风良好,组织能力强中国篮球协会篮球规则,身体健康,公平诚信,严于律己,业务熟练,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严格管理。

2、技术代表负责监督管理赛区内的比赛组织工作、运动队的体育纪律,管理赛区内裁判员的工作和生活,协助、配合现场裁判工作,及时协助处理比赛中的技术问题,保证比赛顺利、有序、公平进行,预见赛场上可能出现的任何迹象并有效防止事态扩大,及时协助裁判员果断处理任何突发情况,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3.工作内容及职责:

(1)技术代表直接对承办单位负责,负责协调、监督整个比赛工作(包括赛前检查、赛中管理和赛后总结),必须及时、客观地报告各项工作。

如果遇到以下任何重大问题,您必须在比赛结束后立即致电联盟办公室,并在 12 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和工作表:

答:比赛如因任何原因中断,无论中断时间长短,均须报到,并报到中断的时间及原因;

B:运动队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诉;

C:裁判员出现明显错误或者漏判,对比赛造成重大影响,引起运动队或者公众不满的;

D:体育场馆秩序混乱中国篮球协会篮球规则,出现观众群起辱骂、向体育场内投掷杂物、围攻、围攻体育场内外裁判员和运动队员等现象;

E:运动队或观众之间的打架、球迷冲突或骚乱等暴力行为;

F: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且不听劝阻,故意损坏体育器材(含广告机/牌)及其他设施等;

G:司仪违规在比赛过程中(比赛直播时或时钟未停止时)讲话、喊话或带领观众通过扩音器为主队加油,或对客队使用煽动性、挑衅性或不礼貌的语言,或在口头播报中反复提及比赛时间、规则等问题(如提醒主队注意比赛时间、客队防守阵型等),经劝阻不改正;音乐主持人(DJ)故意制造噪音,或用声音干扰客队罚球,或比赛中音量过大,导致听不清楚裁判吹哨声音等。技术代表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后,应及时劝说并责令改正;

H:比赛开始时,场馆内温度达不到15摄氏度的标准;

一:赛后新闻发布会上,如教练员未按照联盟统一要求带领运动员参加新闻发布会,技术代表应立即要求教练员更换符合要求的运动员,如教练员拒绝更换运动员,将记录并上报有关情况。

J:球队替补席违反联盟规定,超员坐席或有非法人员坐席,且拒不服从管理、纠正的;

K: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技术代表原则上应与裁判员提前或同时到达赛区,若不同时离开,技术代表应尽量晚于裁判员离开。技术代表应监督、管理裁判员在赛区内的工作、生活,组织裁判员召开赛前准备会、赛后总结会。

(3)指导、监督赛区维护赛区秩序,监督赛区内各工作岗位正常运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参加赛前联席会议。如果主教练缺席赛前联席会议,技术代表必须立即向联盟办公室报告。只有提前申请休假并得到联盟办公室正式批准的主教练才能委托助理教练参加。联席会议前后观看运动队(主队和客队)的训练。

(5)每场比赛前,技术代表应检查比赛场地及设备,必要时可指导场地工作人员校准篮球架、篮筐,篮网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并应会同计分人员检查计分设备,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六)监督检查运动队的体育道德和纪律,对比赛前、比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处理。

(7)确保比赛按照预定时间开始,提前与联盟办公室确认电视转播比赛及跳球时间,并配合现场电视导演的工作。

(8)若技术代表认为现场主持人(MC)话筒音量或现场音乐音量过大,已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记录台的正常工作(如听不清裁判的哨声),影响了观众的观赛享受,技术代表有权向赛区竞赛总监请示或直接到音控席要求其纠正。如拒绝纠正,技术代表须及时记录在工作单中,并上报承办方。

(9)客观评价裁判员执行任务的表现,按照统一要求逐项填写工作报告,配合裁判员处理技术难点及各类纪律问题。

(10)比赛前必须与记分牌负责人或比赛负责人见面,核对记分牌处人数并签字。比赛结束后必须核对记分表,核对《技术统计表》中的数据,如有虚假数据,有权要求立即更正,并在工作表上注明情况。

(十一)出席并协助赛区召开新闻发布会。技术代表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上台参加新闻发布会,不发表任何言论。技术代表如发现教练员未按规定带符合条件的运动员参加新闻发布会(见本手册“五、参赛运动队”相关规定),应立即提醒教练员,并要求其立即更换教练员。

(12)不得向外界对本队技术、实力、比赛情况等做出任何评论;赛季期间,未经承办方同意,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采访(包括电话采访)。

(十三)配合联赛推广组对赛区推广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联赛推广组成员或推广检查人员发现违规行为时,应及时处理。

(十四)执行中国篮协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4.技术代表服装:

(1)技术代表在赛区工作时不得穿着非联盟指定品牌的运动服。

(2)参加赛前联席会议时,参赛人员必须穿着主办方提供的体育装备,如大衣、夹克、运动鞋等,或穿西装、衬衫、领带、皮鞋。

在比赛和新闻发布会期间,技术代表必须着西装、衬衫、领带和皮鞋。

(3)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和形象,发现问题直接向联赛办公室反映,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二)裁判员

1.严格执行《中国篮球协会裁判员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一)裁判员须服从中国篮协的安排,主动与相关体育主管部门联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收到裁判工作安排通知。裁判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联盟办公室提出安排任务的要求。

(二)严格履行裁判员职责,遵守联赛纪律中国篮球协会篮球规则,认真工作,坚持原则,谦虚谨慎,恪守职业道德。

(3)接到任务通知后,须尽快与技术代表联系,约定到达和离开赛区的时间。

(4)参加技术代表组织下的赛前准备会议,仔细分析双方比赛特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点,充分准备,提高预见性,做好预案。

(五)比赛开始前60分钟,技术代表、裁判员须到达比赛场地,做好比赛准备。比赛开始前20分钟,须在技术代表引导下按顺序进入比赛场地,与双方教练员(先客队,后主队)握手,与记录台汇合,对照联赛手册检查球队替补人员和球队装备。

(六)比赛期间要坚决贯彻落实筹备会精神,树立裁判员权威,维护裁判员形象,体现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赛场上遇到的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必要时要集体商讨,迅速解决。

(7)赛后召开好总结会,虚心接受技术代表和队友的批评和建议,认真总结临场裁判工作,并及时向联盟办公室提交书面总结。

(八)裁判员在赛区居住期间必须遵守联盟规定,统一行动。从到达赛区那一刻起,裁判员必须服从技术代表的领导,统一行动(包括就餐)。不得借机走访赛区亲友,拒绝接待当地裁判员的来访,或以借口逃避统一就餐,不得接受任何人任何形式的宴请。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外出,技术代表须报联盟办公室批准。

2、严格执行《篮球规则》,提高业务水平、业务素质和职业素养。

(一)充分领会、领会规则精神和裁判法规,坚决执行联盟统一的判罚标准。

(二)认真学习联赛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并认真贯彻落实。

(3)高标准、严要求自己,以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心态对待每一场比赛;认真、认真、公正、准确地完成现场工作,排除一切干扰,拿出最高水平的表现。

(四)加强管理,对体育队故意或非故意拖延比赛的行为,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必要时作出相应处罚。

(5)善于理解团队的情绪,发现麻烦的苗头时及时发出警告,防止混乱的发生,并能迅速解决突发事件。

(六)执法时,既要发扬团队精神,强化责任,又要加强协调,积极行动。对场上的不良动作、伤害性动作等不文明行为,要按照规则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3.裁判员选拔原则及资格确认:

(1)现场裁判员由承办方从当年在中国篮协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中遴选。

(2)裁判员须思想品德良好、专业技能过硬、工作能力强、热爱篮球运动、身体健康,经赛前培训及各项考核合格后方可履行联赛裁判职责。

(3)裁判员必须中立、公正,按照就近原则选任。

(4)承办方根据主、客场比赛选拔原则和具体工作需要,提出裁判员安排方案,下发裁判员工作安排通知。决赛阶段裁判员临时安排,由承办方直接通知。

4.裁判员制服:

(1)裁判员在赛区工作时不得穿着非联盟指定品牌的运动服(包括运动鞋)。在联盟有明确要求的公共场合(如工作会议、全明星赛、慈善活动等),裁判员必须按照统一要求穿着裁判装备和/或主办方提供的运动器材。

(2)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有损联赛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3)衣着整洁、统一,形象庄重。

3. 比赛监督

中国篮协选派比赛监督员,在赛区进行监督检查,协助技术代表进行沟通协调,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比赛监督员应认真学习联盟相关规定,了解赛区、俱乐部、裁判员的各项工作要求及特殊规定。

1.工作内容及职责:

(1)赛事监督对承办单位负责,如遇下列重大问题,须在比赛结束后立即向联盟办公室报告,并在12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A:比赛因任何原因中断,无论持续时间长短;

B:场馆混乱,观众集体辱骂、向场馆内投掷杂物,围攻、攻击场馆内外裁判和运动队员等;

C:运动队违反服装管理规定且不听劝阻,故意损坏体育器材(含LED广告机)和其他设施/设备等;

D:运动队之间或者观众之间发生的打架、冲突或者骚乱;

E:主持人(MC)违反“只允许在暂停、中场休息时用扩音器讲话”的规定,或对客队使用煽动性、挑衅性或不礼貌的语言,或在口头播报中反复提及比赛时间、规则等问题(如提醒主队注意比赛时间、客队防守阵型等),经劝阻仍拒绝纠正;音乐主持人(DJ)故意制造噪音,或用声音干扰客队罚球,或比赛时音量过大,影响记录台工作(听不清裁判哨声)等,经劝阻仍拒绝纠正;

F:球队替补席违反联盟规定,超标准摆放座椅或有非法人员就坐,且拒不服从管理、纠正的;

G:新闻席位被非新闻记者占用、场馆内有新闻记者就座或新闻发布室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服务的;

H:赛后新闻发布会上,教练未按照联赛统一要求带领运动员参加新闻发布会;

I:运动队、观众、裁判员或其他人员在比赛过程中或比赛后出现的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2)配合技术代表做好赛区组织工作,及时向承办单位报告发现的问题,并协助技术代表妥善处理。

(3)参加赛前联席会议和赛后新闻发布会。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发表任何声明或接受任何采访。

(4)注意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在任何场合发表任何有损联赛赞助商形象的言论。

(五)执行中国篮协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3. 报名及交通

1.到达和离开时间:

裁判员、技术代表须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比赛前一天必须报到,特殊情况可向联盟办公室申请批准。乘坐晚上出发、次日早晨到达的火车到达赛区的裁判员,须于比赛当天上午1​​1点前到达赛区,如无连续任务,须于比赛后第二天离开赛区。

裁判应提前向技术代表汇报行程安排,技术代表将协调并通知赛区接待人员。尽量乘坐同一班大巴或航班,或同时到达和离开赛区,以便安排接送。若不是同时离开赛区,技术代表应晚于裁判离开赛区。

2.交通:

(1)交通工具为汽车、火车、飞机等,如无特殊情况,请不要自行驾车前往赛区;

(2)交通路线必须是两地间最短路线,不允许绕道前往赛区报到;

(3)裁判接到任务通知后,与技术代表协商后与中国篮球公司联系,订好机票。但需乘坐火车、汽车的裁判员可自行购票,费用由承办方报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承办方为所有裁判员、技术代表、赛事监督等人员购买一次性全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期为一年。联赛期间裁判员、技术代表、赛事监督也可自行购买保险。

即使联赛结束后,在保险有效期内发生意外伤害,仍可凭有效证件申请赔偿,具体事宜请与联赛办公室联系。

(四)其他

1、赛区竞赛管理部门(联赛承办方)负责记录员、技术统计员的培训、管理、选拔和使用工作。记录员、技术统计员必须按照《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记录员工作规范》配备人员,编制为10人(记录员6人、技术统计员3人、比赛视频监控管理人员1人),不得超编。

注:每场比赛开始前,赛区负责人须详细登记记录员、技术统计员的姓名、号码,并由技术代表签字。联赛结束后,每场比赛技术代表签字的登记表将送至联赛办公室,作为发放财务补贴的依据。

2、承办单位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对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发放一定的补贴,每人每场比赛补贴300元。赛区承办单位应与主队俱乐部妥善协商解决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的交通、餐饮补贴等费用,确保记录台工作顺利进行。赛区承办单位每场比赛给每位记录台、技术统计人员(每场10人)发放工作票,由承办单位与主队俱乐部协商解决。

3、每场比赛(含季后赛)主队俱乐部应为参加比赛的裁判员(3人)、技术代表、赛事监督、推广监督、新闻监督每人提供工作票2张。裁判员、技术代表、赛事监督、推广监督、新闻监督不得有偿转让工作票,否则将按违规处理。

4、承办方委派的竞赛监督员、推广监督员、新闻监督员、技术代表、现场裁判员的差旅费、津贴及报酬由承办方承担。

5、比赛区内裁判员、技术代表的接待具体事宜及其报酬、补贴支付、报销办法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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